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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27 20:40:12 29
招生电话:0311-87935166,0311-86852774
电子邮箱:stdzb@stdu.edu.cn

石家庄铁道大学简介

--------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省部局共建高校

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2015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批准为共建高校;2016年被河北省列为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目前,学校设有20个学院(系、部),25个研究所。现有53个本科专业,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8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建有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省部共建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与系统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基础设施性能与安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7个,其中包括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行业重点实验室、7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3个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3个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800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000余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人员256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人员455人,博士生导师130人、硕士生导师800人,在校学生3.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4200余人。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245人。另外还聘请了120余位两院院士、知名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学校设备总值6.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00多万册,数据库规模达到38个数据库(平台),48个子库,校园网实现核心万兆到楼宇,千兆到桌面。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融知识教育、能力教育、素质教育为一体的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3项。建有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2项。获得河北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个,国家级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河北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7个,河北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个,河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4项,省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个。学校在2011年获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长期坚持服务国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需要,瞄准科技前沿,集中力量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承担完成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近年来,学校主持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项目3000多项,科研经费超15亿元。获国家、军队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80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卓越研究奖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一等奖60项。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日本、韩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在教学、科研、合作培养、学生交流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目前,学校拥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与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更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2022年,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该项目有利于推动我校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发展。学校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式发展,稳步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通过了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的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目前有来自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纳米比亚、津巴布韦等3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我校学习土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MBA和汉语等专业,涵盖本、硕、博各层次。

学校秉承“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精心育人、志在四方”的优良校风,始终坚持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基础知识扎实、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多年来连续保持省属骨干大学前列,曾先后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等荣誉称号。70余年来,学校培养了13万余名毕业生,造就了一大批知名学者、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人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学校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同志曾赞誉我校毕业生为“托起彩虹的年轻人”!

经过70余年的风雨兼程和历史积淀,石家庄铁道大学汇集军队、部委和地方院校优势于一身,形成了“慎思明辨、知行合一”的校训和“军魂永驻、校企结合、育艰苦创业人”的鲜明办学特色,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谱写了一页页辉煌的篇章。在未来的征程上,学校将不忘初心,加快发展,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高水平大学,为“一带一路”、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注:数据统计截止到2022年12月)

党委书记冯文杰
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胜本
副校长高波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侯清华
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旭春
党委常委、副校长郭文武
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彦东
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扬
党委常委、副校长王伟


管理机构

教学机构

教辅机构

科研机构

后勤和产业单位

其它单位

石家庄铁道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学校概况: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

第三条  学校本部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龙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龙山路1号,邮政编码051130。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就业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高考录取没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各专业(类)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网站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3.报考我校设计学类的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投档和录取按照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面向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一条  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  石家庄铁道大学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二十四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十五  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对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的学费按该类中最低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分流后的学费按具体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如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二十六  学校奖助政策体系完善,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等多种渠道的帮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二十八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电话:0311-87935166,学校网址:https://www.stdu.edu.cn。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授予学位门类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法学两年法学35人学分制收费(预收标准4600元/年)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两年工学35人学分制收费(预收标准4900元/年)

    (一)法学专业隶属于经济与法律学院,主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备深厚人文底蕴、良好文化素质、和谐身心发展、融洽人际关系,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以及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隶属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通过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主要培养以混凝土/陶瓷为特色,能在建筑材料、土木及交通工程等相关行业从事无机非金属材料的质量检测、工程监理,生产技术及项目管理,工艺设计、技术与产品研发等工作;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石家庄铁道大学2023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报考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须第一学位为工学或理学。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1日12:00-6月30日12:00(未在此时间段报名的无效)

      2.报名网址:  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stdu.edu.cn/)

    (二)上传材料

      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须将《石家庄铁道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结束后,学校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不予审核。

四、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学校按照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录取结果经学校招生就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于7月底之前,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stdu.edu.cn/)进行预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stdzb@stdu.edu.cn。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石家庄铁道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第1、2项材料交学校留存。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保障与监督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311-87935166

      招办网址:http://zs.stdu.edu.cn

      经济与法律学院办公室电话:0311-8793543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311-87935416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邮政编码:050043

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院

Graduate School of 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

 

石家庄铁道大学目前拥有4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风景园林、金融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其中工程硕士拥有10个授权领域。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与学校主干学科相适应、布局合理、较为完整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位授权门类包括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年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900余名,其中全日制研究生600余名。

现有博士生导师54人,硕士生导师5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近10人;燕赵学者2人,河北省高端人才2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近60人。拥有8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建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央企与学校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此外还拥有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创新中心,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被批准为河北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项目;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被批准为河北省“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与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其中7个被评为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研究生多次在全国数学建模和“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等竞赛中获奖。毕业研究生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认可度,成绩突出的有全国“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齐梦学、“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刘玲等。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就业供不应求。

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      长 :五教115    电话  0311-87936682

副 院  长:五教117    电话  0311-87936302

副 院  长:五教113    电话  0311-87935021

学籍学位:五教119    电话  0311-87935355 或 87936450

教学管理:五教119    电话  0311-87939563

学生管理:五教117    电话  0311-87936406

硕博招生:五教113    电话  0311-87935136     Email:yanzhaoban@stdu.edu.cn

11月6日,学校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线上启动会,迎接教育部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审核。专家组组长、北京交通大学原副校长张星臣教授,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程启学线上出席启动会并讲话。我校党委书记冯文杰作表态发言。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团队成员,省教育厅职能部门负责人,我校全体校领导出席会议。副校长王扬主持。

张星臣组长在讲话中表示,在对我校开展的第二类二种审核评估考察中,专家组将聚焦一级、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通过审阅各类评估材料、听课看课、深度访谈、座谈等方式审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对标评估指标的达成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他要求我校要把握新一轮评估的几个关键变化:一是从“教学评估”到“教育教学评估”的变化,二是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的变化,三是从入校考察评估到线上、入校相结合考察的变化。并祝学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获得更大收获。

程启学在讲话中向教育部考核评估专家组表示感谢,并对学校做好审核评估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本轮审核评估的精髓要义,为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促进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进一步提升。三是全力做好配合,主动真实全面汇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好专家组反馈意见,以实际行动落实审核评估“后半篇文章”。

冯文杰在致辞中向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组、省教育厅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在介绍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历程和主要成效后,冯文杰说,学校将在教育厅领导下,严格按照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以高度责任心和强烈使命感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虚心接受并严格按照专家团队给出的意见建议,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奋力推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努力谱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学校全体处级干部,各学院系、室主任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参加会议。

据悉,我校2016年接受并通过上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全校上下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程育人实效,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逐年增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水平显著提升,学科竞赛国内位次不断攀升,培养的毕业生在行业领域始终保持良好评价。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党中央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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